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药典办〔2017〕18号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氟苯尼考粉(水产用)和甲砜霉素粉(水产用)适用标准的函
各有关单位:
针对最近部分兽药生产企业就个别兽药品种适用标准的咨询,特作如下说明:
随着标准清理工作的推进,原地方标准上升国家质量标准经农业部公告第1435号、第1506号和第1759号公告发布,除个别品种外均已经农业部公告第2513号重新发布并收载入2017年版《兽药质量标准》。氟苯尼考粉(水产用)和甲砜霉素粉(水产用)两个品种因故未收载入2017年版《兽药质量标准》,仍执行农业部公告第1435号的相关质量标准。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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