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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公需课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29 14:08:58

关于开展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公需课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鲁牧站字〔2024〕4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加快我省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提升我省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质量,扩大优质继续教育资源覆盖面,按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公需课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主题

落实国家黄河战略,加快我省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打造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


二、课程内容

符合国家大政方针,聚焦行业发展前瞻分析、相关领域最新政策解读、不同畜种的生产管理、动物防疫与疫病防控、畜禽种业保护与开发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饲草饲料生产、蜂业科技、畜牧业装备与智能化应用等方面内容。针对并创新解决畜牧一线生产的难点、热点问题,可操作性强、实用价值高的新技术、新模式、新经验;以及围绕现代畜牧的交流探讨。


三、课程要求

(一)授课教师  应具有正高级或畜牧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企业授课人员不受职称限制。授课人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长期从事畜牧兽医相关行业和专业领域的工作。省内涉牧高校、科研院所的知名专家学者、优秀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等录制的课程可优先推荐。


(二)课程制作  课程均以视频形式展现,每个视频时长不少于30分钟,格式为.mp4,视频中需展现完整的授课课件,授课教师头像均置于课件右上角。课件首页按照统一画面制作(附件1),首页之后课件可按教学内容需要自行制作,课件尽量简单明了、图文并茂,自行完成课程录制。


四、工作流程

(一)推荐报送(4月30日前)各地以市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课程录制工作,同时对提交的课程进行初审并报送汇总表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附件2)。每市至少报送6个视频课程,每个课程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中包含授课专家录制完整的视频课1件和.ppt格式课件1份,所有材料统一发送邮箱。


(二)专家审核(5月)我站将组织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7大畜牧创新团及省内外畜牧领域专家对推荐的课程进行审核。


(三)课程应用(5月-12月)对遴选出的优秀课程,将纳入省继续教育基地课程库管理。课程将通过“鲁牧云课堂”集中对外发布,畜牧兽医行业从业人员均可免费学习、观看。参与课程学习人员学习结束还将获得继续教育学习电子学分,参加授课专家可发放授课证书,电子学分和授课证书均作为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可上传至“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抵扣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


五、有关事项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市要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到课程录制工作中,合理安排工作力量,把好课程质量关。


(二)加强沟通交流。各地在畜牧兽医继续教育培训中取得好的经验和做法,可在推荐材料时一并报送,我站将择机进行推广宣传。


联系人: 刘刚、周开锋

联系电话:0531-87198620 

电子邮箱:sdxmtg@163.com


附件:1.课件首页格式画面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公需课推荐汇总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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