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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湖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技术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4-03-07 21:07:42
春防在即,我省动物疫苗已陆续拨付供应各地,基层防疫人员、养殖场已及时全面启动强制免疫工作。为指导做好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我们编制了《2024年湖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技术指南》,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免疫技术进行梳理,以期为养殖场(户)提供技术指导。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一)疫苗种类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1、规模场

种鸡、蛋鸡、种鸭、蛋鸭、种鹅、蛋鹅:14~21日龄时初免,间隔3~4周加强免疫,开产前再强化免疫一次,之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间隔4~6个月免疫一次。商品代肉鸡、肉鸭、肉鹅:7~10日龄时免疫一次。饲养超过70日龄的,初免后间隔3~4周加强免疫。鸽子、鹌鹑等其他人工饲养的禽类:根据饲养用途,参考家禽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2、散养户

春秋两季分别进行一次集中免疫,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情况,对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开展紧急免疫。野禽栖息地周边养殖场有暴露风险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可对高风险区内的养殖场进行紧急免疫。


(三)免疫注射

1、疫苗的保存与运输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需要2-8℃保存,保存过程中要分类、分批存放,注意通风,做好温度及湿度记录。运输时必须全程冷链,严格封闭后运输,运输过程中严禁开盖检查,避免高温、阳光照射和碰撞。

2、注射前准备

认真查验疫苗,确认疫苗的种类、有效期,观察疫苗瓶有无破损、瓶盖或瓶塞密封不严或松动、冻结、有异物等现象;疫苗须回温后再使用。准备无菌注射器、针头、碘伏、酒精、无菌棉球、镊子等注射操作物品。

3、具体操作

一般采用胸部肌肉注射或颈部皮下注射,注意避开血管。对注射部位消毒,用无菌注射器吸取定量的疫苗,排空注射器内空气。

颈部皮下注射:选择在颈后部的下1/3处,注射器针头朝背部方向,以小于30°的角度刺入捏起的皮下注射。防止刺穿另一侧皮肤将疫苗注射到体外,也要防止注射到肌肉内或刺伤颈椎。

胸部肌肉注射:注射部位在胸部的前1/3处,两侧均可,针头与注射部位大约成30°,朝背部方向刺入胸肌,进针应深浅适宜,切忌垂直刺入。

免疫注射完成后,及时做好免疫记录。对空疫苗瓶、使用过的注射器、棉球等回收后无害化处理。对发生应激反应、抢救无效死亡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注意事项

疫苗仅用于接种健康动物。在注射过程中要遵循 “一一针”原则,避免交叉感染。疫苗启封后,按说明书要求,尽快用完。屠宰前28日内禁止注射疫苗。


二、口蹄疫


(一)疫苗种类

猪、牛、羊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或合成肽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1、规模场

根据母畜免疫次数、母源抗体等情况,仔猪可选择在28~60日龄时进行初免,羔羊可在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犊牛可在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之后每间隔4~6个月进行加强免疫。

2、散养户

春秋两季分别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集中免疫,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情况开展紧急免疫。部分地区受疫情威胁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可对高风险区内的养殖场进行紧急免疫。


(三)免疫注射

1、疫苗的保存与运输

猪、牛、羊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或合成肽疫苗需要2-8℃保存,保存过程中要分类、分批存放,注意通风,做好温度及湿度记录。运输时必须全程冷链,严格封闭后运输,运输过程中严禁开盖检查,避免高温、阳光照射和碰撞。

2、注射前准备

认真查验疫苗,确认疫苗的种类、有效期。观察疫苗瓶有无破损、瓶盖或瓶塞密封不严或松动、冻结、有异物等现象,疫苗须回温后再使用。准备无菌注射器、针头、碘伏、酒精、无菌棉球、镊子等注射操作物品。

3.具体操作

猪通常在耳根后注射,牛羊通常是颈部厚肌肉区,注意避开血管。对注射部位采取螺旋式消毒,用无菌注射器吸取定量的疫苗,排空注射器内空气。

保定动物,在注射部位垂直进针,回抽注射器活塞,确认无回血再注射疫苗。免疫注射后观察动物有无异常反应,通常至少连续观察30分钟以上;免疫动物出现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倒地抽搐等,立即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方式处置。

完成免疫注射后,及时做好免疫记录。对空疫苗瓶、使用过的注射器、棉球等回收后无害化处理。对发生应激反应,抢救无效死亡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注意事项

疫苗仅用于接种健康动物,注射前应正确评价畜群健康情况。配种20天左右的母畜、临产期1月内孕畜一般不接种。在注射过程中要遵循“一畜一针”原则,避免交叉感染。疫苗启封后,按说明书要求,尽快用完。


三、小反刍兽疫


(一)疫苗种类

羊小反刍兽疫苗或羊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1、规模场

根据本场母羊免疫情况,羔羊可在3月龄后进行免疫,之后根据疫苗保护期进行加强免疫。

2、散养户

春秋季对未免疫羊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羊进行集中免疫,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紧急免疫

受威胁区内养殖场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结果,开展紧急免疫。部分地区受疫情威胁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可对高风险区内的养殖场进行紧急免疫。


(三)免疫注射

1、疫苗的保存与运输

羊小反刍兽疫苗或羊小反刍兽疫联苗需要-15℃保存。保存过程中要分类、分批存放,注意通风,做好温度及湿度记录。运输时必须全程冷链,严格封闭后运输,运输过程中严禁开盖检查,避免高温、阳光照射和碰撞。

2、注射前准备

认真查验疫苗,确认疫苗的种类、有效期。观察疫苗瓶有无破损瓶盖或瓶塞密封不严或松动、有异物、有霉变、有摇不散凝块、无真空等。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将疫苗稀释到工作浓度。准备无菌注射器、针头、碘伏、酒精、无菌棉球、镊子等注射操作物品。

3、具体操作

小反刍兽疫疫苗采用颈部皮下注射疫苗,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疫苗在尾根内侧或者股内侧注射疫苗。取出疫苗平衡疫苗温度,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的规定使用或稀释疫苗,不可随便替换稀释液,疫苗稀释后应全部溶解摇匀后使用。用无菌注射器吸取定量的疫苗,排空注射器内的空气。对注射部位螺旋式消毒。

完成免疫注射后,及时做好免疫记录。对空疫苗瓶、稀释液瓶、使用过的注射器、棉球等回收后无害化处理。对发生应激反应,抢救无效死亡的动物也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4、注意事项

通常接种健康羊,老、弱、病、幼(1月龄以下)、怀孕后期(临产一个月)的羊不适宜接种。对于怀孕母羊在接种疫苗时,保定动作应轻柔,避免引起流产。不能与其他的疫苗联合使用,两种疫苗的接种间隔应保持10天以上;免疫前后10天不能使用抗菌素以及磺胺类药物。疫苗启封后,按说明书要求,尽快用完。


四、猪瘟


(一)疫苗种类

猪瘟活疫苗(脾淋源)或猪瘟活疫苗(细胞源)。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养殖场应根据本场疫病流行状况、母猪免疫次数、母源抗体消长等情况,制定合适的免疫程序。仔猪可在28~60日龄使用活疫苗进行初免。种猪每6个月免疫一次。


(三)免疫注射

1、疫苗的保存和运输

猪瘟活疫苗(脾淋源)或猪瘟活疫苗(细胞源)需要在-15℃保存。保存过程中要分类、分批存放,注意通风,做好温度及湿度记录。运输时必须全程冷链,严格封闭后运输,运输途中严禁开盖检查,避免高温、阳光照射和碰撞。

2、注射前准备

认真查验疫苗,确认疫苗的种类、有效期。观察疫苗瓶有无破损、瓶盖或瓶塞密封不严或松动、有异物、有霉变、有摇不散凝块、无真空等。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将疫苗稀释到工作浓度。准备无菌注射器、针头、碘伏、酒精、无菌棉球、镊子等注射操作物品。

3、具体操作

猪瘟活疫苗(脾淋源)或猪瘟活疫苗(细胞源)一般耳根后肌肉注射,在注射过程中应注意避开血管。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将疫苗稀释到工作浓度,用无菌注射器吸取定量的疫苗,排空注射器内的空气。对注射部位螺旋式消毒。保定好动物,在注射部位垂直进针,回抽注射器活塞,确认无回血后再注射疫苗;观察动物有无异常反应,通常至少连续观察30分钟以上

完成免疫注射后,及时做好免疫记录。对空疫苗瓶、稀释液瓶、使用过的注射器、棉球等回收后无害化处理。对发生应激反应,抢救无效死亡的动物也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4、注意事项

疫苗仅用于接种健康的动物。在注射过程中要遵循 “一畜一针”原则,避免交叉感染。按说明书要求,尽快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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